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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作品】基建58级校友王喜义的作品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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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喜义,男,1935年生,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经济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东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总行郑州金融学院的兼职教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计划资金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行长,兼任过深圳市证券领导小组副组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

在总行工作27年期间,主管编制历年全国信贷资金计划,分配掌控全国信贷资金;起草总行向中央国务院的一些重要报告,起草总行领导在全国会议上的讲话。文化大革命中,按照周恩来总理的指示,在李先念副总理的直接过问下,在中央还没有为历史上冤假错案平反的情况下,于1971年至1976年顶住压力,推翻了总行1953年、1958年、1960年发生的三次案件,并为被划为右派、反党分子等100多人平反并重新安排了工作。

1988年调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先后任副行长和行长。同分行其他领导一道,按照邓小平同志的要求,在深圳经济特区最早把银行变成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把银行办成了真正的银行。大胆进行了金融改革与创新,创造了领先全国的121个“第一”,绝大部分为全国所借鉴、推广,促进了深圳的经济金融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发挥了特区金融改革的试验基地和开放窗口的辐射作用。戴相龙行长在汇集了这一百多个“第一”、由陈慕华题写书名的《金色辉煌》一书的序言中,称誉这是在深圳的“小舞台”唱出了“中国金融改革开放的一出大戏”。在纪念深圳经济特区30周年时,《深圳特区报》以“王喜义,金融创新的开路先锋”为题做了介绍;中央电视台以“王喜义和他的121项金融创新”为题,作了专访报道。

作品介绍

《奇冤昭雪记》这本书,真实地记录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从1953年到1960年由中央国家机关党委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搞的三次所谓“反党”案件和1962年到1965年根据周恩来总理指示,要超越中央国家机关党委对银行案件进行的甄别平反而被破坏的过程,以及文革中根据周恩来、李富春、李先念、姚依林等中央领导的指示,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党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军代表、中共财政部党的核心小组(财政银行合并期间)领导下进行推翻“三大案件”的斗争和平反。最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陈云同志的指示,和中纪委的安排、中组部的参与,以李葆华同志领导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党组织领导下,成立了“三大案件”复查组,彻底地推翻了“三大案件”,对受害者进行了平反昭雪。至此,从1953年搞的第一次反党案件直到1983年彻底推翻“三大案件”,在中央领导的支持下,历经三十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广大群众经过前赴后继、反复不断地斗争,终于取得这场斗争的伟大胜利。这正是中央英明决策,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胜利,充分肯定了中国人民银行从建国以来,正确地执行了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搬掉了压在中国人民银行干部、职工头上的三座大山,广大干部职工终于可以轻装上阵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从此拨开云雾见晴天,历经了各届领导,按照邓小平同志“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的指示,深化金融改革,把银行建成现代经济的核心,发挥银行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作用,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奔向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康庄大道上阔步前进!